最近发现不法分子擅自使用假冒我公司注册“利达行”商标的侵权行为一事,现郑重致函如下:
“利达行”图形文字组合注册商标号:5798963和3849954 均属于我公司所有,“利达行”于1997年申请注册并荣获国家商标总局注册保护。最近发现不法分子擅自使用了“利达行”的字样和图形,已严重侵犯了我司注册商标的专有权,对于不法分子应当立即停止使用“利达行”注册商标。如否,并要依法赔偿因此给我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。
我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及市场行为,以达到立即制止擅自使用“利达行”注册商标并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的最终目的:
1、委托律师进行调查、取证,向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书面投诉。
2、向销售/生产假冒擅自使用“利达行”注册商标的店铺/工厂所在地法院提起侵权纠纷之诉,并对我公司的造成经济损失进行相应数额的赔偿。
3、我公司将对售假/生产假冒的工厂/店铺进行登报和电视公告。
4、请广大消费者认清“利达行”真假品牌,以免上当受骗,并鼓励有奖举报。
可以通过以下资料举报:
广东省省打击制假售假行动小组办公室:
举报电话: 020-84259608(工作日) 13600001639(休息日)
邮箱:djzjsj@126.com
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省打击制假售假行动小组办公室5102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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